有退休金的老人去世后,通常需要辦理喪葬事宜、注銷戶口、辦理退休金停發(fā)手續(xù)、繼承相關事務等。
1. 妥善處理喪葬事宜:這是首要的任務。安排好老人的葬禮,包括選擇喪葬方式、聯(lián)系殯儀館、通知親友等。
2. 注銷戶口:家屬應攜帶老人的死亡證明、戶口簿等相關證件,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(xù)。
3. 辦理退休金停發(fā)手續(xù):及時向老人原工作單位或社保部門提交死亡證明等材料,辦理退休金的停發(fā)。
4. 清理遺產并辦理繼承:對老人的遺產進行清查,如果老人未留下遺囑,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,可能需要辦理公證或通過法律訴訟來確定繼承份額。
5. 處理醫(yī)療保險相關事務:若老人參加了醫(yī)療保險,需根據(jù)當?shù)匾?guī)定辦理相關的結算和注銷手續(xù)。
6. 通知相關金融機構:如老人有銀行存款、理財產品等,家屬應及時通知相關金融機構,按照規(guī)定辦理取款或過戶手續(xù)。
7. 清理老人的債權債務:如果老人有未結清的債務,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。也要收回老人的債權。
總之,在有退休金的老人去世后,家屬需要按照法律法規(guī)和相關部門的要求,認真、及時地辦理各項事務,以保障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 第十七條
參加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的個人,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,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;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,可以領取病殘津貼。所需資金從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基金中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