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汽車撞到電動車的賠償需根據事故責任認定、雙方損失情況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。
1. 事故責任認定是關鍵。通常由交警部門根據現場勘查、雙方陳述、證人證言、監(jiān)控錄像等證據來判定事故責任。責任可能分為全責、主責、同責、次責和無責。
2. 如果小汽車一方全責,那么需要賠償電動車一方因事故產生的全部合理損失。這包括電動車的維修費用、傷者的醫(yī)療費用、誤工費、護理費、營養(yǎng)費等。如果電動車完全報廢,還需賠償車輛的價值。
3. 同等責任時,雙方各自承擔50%的損失。
4. 小汽車次責的情況下,承擔30%左右的賠償。計算方式與上述類似,按照責任比例確定賠償數額。
5. 無責時,小汽車一方可能無需承擔賠償責任,但在交強險無責賠付范圍內,仍需對電動車一方進行一定的補償。
在賠償過程中,醫(yī)療費用需要根據正規(guī)醫(yī)療機構出具的發(fā)票和診斷證明來確定。誤工費則依據傷者的收入減少證明和誤工時間證明計算。護理費和營養(yǎng)費根據當地的標準和實際情況確定。對于財產損失,如電動車的維修或重置費用,需要有相應的評估報告或維修發(fā)票。雙方若對賠償數額存在爭議,可以通過協商、調解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,應當賠償醫(yī)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營養(yǎng)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,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。造成殘疾的,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;造成死亡的,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