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釁滋事被拘留可能會影響后代政審。
尋釁滋事被拘留,這一記錄會留存在個人的檔案中。當后代在進行某些需要嚴格政審的活動,如報考軍校、警校、考公務員中的某些特殊崗位等,審查機關會對直系親屬的違法犯罪記錄進行審查。
對于較為嚴格的政審,尋釁滋事這種違法行為可能會被視為不利因素。因為這些崗位通常要求家庭成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遵紀守法的記錄,以確保人員的可靠性和忠誠度。
但并非所有情況下都會產生絕對的影響。如果后代所報考的崗位政審標準相對寬松,或者尋釁滋事的情節(jié)較輕,處理結果相對較輕,可能對政審的影響較小或者沒有實質性的影響。
需要明確的是,無論是否對后代政審產生直接影響,尋釁滋事這種違法行為本身都是不可取的。每個人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,為自己和家庭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社會環(huán)境。
總之,尋釁滋事被拘留存在影響后代政審的可能性。但具體的影響程度和結果,取決于多種因素,包括政審的嚴格程度、違法行為的情節(jié)和處理結果等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 第二十六條
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:
(一)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(二)被開除中國**黨籍的;
(三)被開除公職的;
(四)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;
(五)有法律規(guī)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