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機動車造成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,需根據(jù)具體情況確定,可能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承擔,也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和責任分擔。
1. 一般而言,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,如違反交規(guī)或未留意路況,應擔賠償責。像闖紅燈撞行人,常要負主責或全責。
2. 若因道路狀況差、設施不合理等客觀因素致事故,道路管理部門或擔部分責。如路上大坑致非機動車失控傷人,其可能需賠償。
3. 若受傷者自身有過錯,如馬路打鬧、未走人行道,會減輕非機動車方賠償責任。
4. 賠償范圍通常含醫(yī)療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等,致殘還有殘疾賠償金等,具體依實際損失與法律確定。
5. 確定責任與金額多依事故責任認定書,有異議可申請復核或走法律途徑。
6. 若非機動車駕駛人購有相關保險,如第三者責任險,保險范圍內保險公司會賠償。
總之,非機動車造成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,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,并依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和相關證據(jù)來確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
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,應當賠償醫(yī)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營養(yǎng)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,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。造成殘疾的,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;造成死亡的,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。